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创始人
2024-08-30 07: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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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68证券简称:梅雁吉祥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能勇先生主持,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梅州丙村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梅州龙上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的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梅雁吉祥证券编码:600868编号:2024-028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会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志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68证券简称:梅雁吉祥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4年6月30日,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水电站累计完成发电量25,542.03千瓦时,同比增加80.13%。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水电站2024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千瓦时

说明:单竹窝水电站2023年上半年发电量未包含因配合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梅县段施工放空库容恢复天然河道的损失补偿电量。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O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68证券简称:梅雁吉祥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本议案尚需提交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光兰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益羽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某客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时因海外客户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于2024年8月9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监管函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为100万元,内控制度审计为6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审计费用定价是公司依据自身业务体量,同时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需要投入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68证券简称:梅雁吉祥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内容: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丙村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村水电”)、梅州龙上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上水电”)拟以各自持有的水电站相关资产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的水电站相关资产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融资租赁期限为20年。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660046

法定代表人:徐昱华

注册资本:308433.417127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4702A、4703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7日

经营范围:1、融资租赁业务;2、租赁业务;3、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4、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批发Ⅲ、Ⅱ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Ⅱ类: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梅州丙村水电有限公司所持梅县丙村水电站的相关资产、梅州龙上水电有限公司所持梅县龙上水电站的相关资产。

(二)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三)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承租人:丙村水电、龙上水电

(三)租赁物价款:龙上水电相关租赁物对应价款为1.3亿元人民币、丙村水电相关租赁物对应价款为1.4亿元人民币。

(四)租赁利率:按照租赁物价款支付当日前(含当日)最新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计价基础确定,为浮动利率,按年调整。

(五)租金支付安排:除第一期和最后一期租金外,每3个月支付一次,共80期。

(六)租赁期限:240个月,自起租日起至起租日后第240个月对应日。起租日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第一笔租赁物价款之日。

(七)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担保措施:就出租人向丙村水电提供的资金,公司以持有的100%丙村水电股权、丙村水电以其电费收费权向出租人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向出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就出租人向龙上水电提供的资金,公司以持有的100%龙上水电股权、龙上水电以其电费收费权向出租人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向出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交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五)上述授权有效期直至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履行完毕。

六、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O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68证券简称:梅雁吉祥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梅州丙村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村水电”)、梅州龙上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上水电”)

●担保金额:为丙村水电、龙上水电分别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主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2.7亿元。

●反担保情况: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丙村水电、龙上水电分别以其所持水电站资产向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丙村水电和龙上水电融资本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0年。公司拟为丙村水电和龙上水电上述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以及公司所持丙村水电及龙上水电的股权质押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梅州丙村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梅州龙上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梅州丙村水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3MA4UL13Y6H

注册地址: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雷丰村

主要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雷丰村

法定代表人:黄向前

注册资本:2181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

股东:公司100%持股

2、名称:梅州龙上水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374445557

注册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官径村

主要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官径村

法定代表人:黄向前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水力发电

股东:公司100%持股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债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公司

3、担保方式: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如为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股权质押合同

1、质权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出质人:公司

3、担保方式: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4、出质股权:出质人所持丙村水电100%股权、龙上水电100%股权

5、保证期间:质权仅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后解除。

上述内容以实际生效后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人丙村水电、龙上水电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为公司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变化、市场风险做好应对潜在风险时的应急预案。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梅州丙村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梅州龙上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68证券简称:梅雁吉祥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所持证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苏平叶选荣

联系电话:0753-2218286传真:0753-2232983

电子邮箱:mysd@chinameiyan.com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邮编:514071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有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8证券简称:梅雁吉祥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及公司运营需要,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全文涉及的“股东大会”字样均修改为“股东会”,原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附件内容因《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发生变化的,其相应条款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一并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章程(草案)》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868公司简称:梅雁吉祥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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