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10月14日,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水电三局”)收罚单,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处罚机关是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罚单内容显示,中国水电三局的违法事实为:违法分包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之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处罚机关对中国水电三局罚款172831元(大写拾柒万贰仟捌佰叁拾壹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天市建罚决字﹝2025﹞第23号。
据中国水电三局官网介绍,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骨干成员企业。中国水电三局聚焦“水、能、城、数”领域,具有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投资融资、施工建造、装备制造、运营管理全产业链一体化集成服务能力,是行业领先的土木工程、城市建设、装配制造及专业工程综合服务商。公司业务布局覆盖全部国内市场及亚太、中西非、中东北非、欧亚、东南非等海外区域市场,具有全球化业务发展能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176770.9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琪,大股东为中国电建(601669.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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