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燃气
是我们生活中每天都会用的东西
因此,它们的价格
也备受大家关注
遇到乱收费的时候
更是让人头疼
遇到水电燃气违规收费怎么办?
必须严惩!
近日
“深圳市场监管”公布了
第六批水电燃气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一、街道办事处依法查处代收费人未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收取费用,被处罚款后,再次未按政府定价收费行为
案例一
龙岗区吉华街道翠湖社区下水径新村
东五巷7号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吉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孙某按照水费6元/立方米、电费1元/度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吉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孙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再次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仍未改正,2025年7月11日,吉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及《〈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孙某作出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街道办事处依法查处代收费人未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收取费用,经警告后逾期未改正,再次未按政府定价收费行为
案例二
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村六坊42号
未按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沙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黄某按照0.8元/度向住户收取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政府定价,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仍未改正。2025年7月31日,沙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及《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黄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社区和一中路
22-1号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沙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杨某按照水费6元/立方米、电费0.9元/度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5年8月21日,沙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及《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杨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步涌上埔125号
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沙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张某按照水费6元/立方米、电费0.9元/度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5年9月8日,沙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及《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张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黄金山五巷
13-14号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杨某在向住户收取水电费的过程中,在收取水电费的基础上,再分别按照2元/立方米和0.3元/度的标准收取与用水量、用电量挂钩的综合维护费用,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5年7月16日,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及《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杨某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早村148号
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大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吴某按照水费6元/立方米、电费1元/度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5年8月19日,大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及《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吴某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龙华区龙华街道腾龙花园50号
未按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叶某按照0.9元/度向住户收取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政府定价,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5年7月8日,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及《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叶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白芋沥75栋
未按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黄某按照1元/度向住户收取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政府定价,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5年6月11日,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及《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黄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上屯新村
九巷2号未按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傅某按照0.8元/度向住户收取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政府定价,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5年6月12日,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及《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傅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高源社区新源一路28号
韦某未按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葵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韦某按照1元/度向住户收取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政府定价,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5年7月3日,葵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及《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韦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此告诫
有关单位和个人
应严格执行国家水电燃气政策
自觉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
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监督
一旦发现水电燃气违规加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