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报
11月25日,第七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在北京举办。能源是中俄经贸合作领域的压舱石。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俄罗斯最大的贸易伙伴,俄罗斯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供应国。过去一年,中俄两国推动深化能源合作成果,在传统化石能源领域成果丰硕,在绿色发展、新能源与技术创新领域合作提速。
中俄原油贸易保持稳中有增。2024年,中俄原油贸易额为4441亿元人民币,占俄罗斯对华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高达48.3%;我国从俄罗斯进口原油总量达1.08亿吨,同比增长1%,进口量约占我国原油进口总量的19.6%。
中俄天然气贸易逐年上升。2024年,中俄天然气贸易额928亿元,占俄罗斯对华出口总额的10.1%。其中,液化天然气356亿元,占对华出口总额的3.9%;管道天然气572亿元,占对华出口总额的6.2%。
中俄煤炭贸易略有下降。2024年,我国自俄罗斯煤炭进口额777亿元人民币,进口量9509.3万吨。俄罗斯已成为我国煤炭供应重要新增来源。来自俄罗斯的煤炭进口份额从2019年的11%跃升至2023年的22%,2024年占比下降到17%。
中俄在绿色领域发展战略契合度高,具有互补性。我国和俄罗斯均已设立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绿色转型是中俄在“碳中和”目标背景下能源合作的重要方向。一方面,俄罗斯积极谋划可再生能源发展,俄政府提出2035年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从目前的2.2%提高到6%。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绿色技术与智能制造相互促进、发展迅速,绿色低碳、先进高端、智能高效等特征突出。
中俄关系具有清晰历史逻辑、强大内生动力、深厚文明底蕴。双方已经成功探索出一条相邻大国的正确相处之道,打造了以永久睦邻友好、全面战略协作、互利合作共赢为内核的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精神。两国需抓住机遇,共同谋划深化能源资源合作框架与机制、共同开发能源领域先进技术、共同孕育能源贸易市场合作条件,持续巩固全面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利用好上合组织峰会、金砖等机制加强能源对话、磋商与合作。
一是拓展能源合作领域,共建国际合作新支点。坚持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并重。中俄在传统能源合作成果显著,但在新能源领域,如氢能、风能、光伏等合作尚处起步阶段,可在这些领域进一步促进能源技术与产业链协同。
二是延伸能源合作地域,创新国际合作新模式。深化北极液化天然气项目合作,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第四条生产线已顺利投产,宜进一步拓展北极航道运输合作。加速推进远东地区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立合作园区,合作建立液化天然气转运、储存和贸易中心,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深化共建国家和地区能源合作,构建区域能源安全体系。
三是开展跨境流域能源合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开拓合作新市场。促进跨境流域探索绿色水电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推动流域内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平衡。探索流域内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跨境流域智能电网、跨境能源物联网建设等,并通过金砖扩容、上合组织机制创新,在国际组织中相互支持与配合,短期内继续夯实能源合作成果,中长期凝聚发展中国家共识,打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战略伙伴。
(孙颖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所长;姚明涛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科研外事处副处长、副研究员;闫君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