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记者任芳言)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出,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结合放电时长、顶峰贡献等确定电价标准。
容量电价机制,旨在通过制度性安排,对煤电、气电、抽水蓄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价值给予补偿,有利于稳定企业收益预期、激励持续投资,提升电力系统在高峰负荷及极端情况下的调节能力。
《通知》对现行煤电、气电、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进行了完善,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中国社会科学院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冯永晟认为,这提升了容量价值在收益结构中的比重,在已有容量电价探索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煤电、抽蓄的容量电价执行方式,并将容量电价制度拓展到天然气和电网侧独立储能等资源类型,基本实现发电侧调节资源类型全覆盖。
《通知》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结合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确定容量电价标准。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助理教授郑?表示,这意味着独立储能容量电价从地方性探索走向国家制度化层面,产业发展预期更明确,像煤电和气电将获得更加稳定的收益,而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则可以通过容量电价、辅助服务多元收益来实现更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大同证券云南分公司资深投资顾问王博则认为,这为独立储能项目提供了可预期的“收入底”,与电力市场价差套利、辅助服务收入共同构成盈利的“三足鼎立”,改善了项目经济性和融资可行性,有望带动储能装机需求。
《通知》的另一项亮点是煤电固定成本补偿比例的提升。各地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即每年每千瓦165元。还可结合当地市场建设、煤电利用小时数等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
王博认为,这意味着主流煤电企业将获得一笔确定性高、稳定性强的增量现金流。因此火电运营商、新型储能产业链等环节将直接受益。间接受益主体则包括虚拟电厂与综合能源服务等。他建议,短期内,聚焦高煤电装机占比、现金流改善弹性大的龙头企业。把握火电板块的“现金牛”价值重估和储能板块的成长股业绩拐点。中长期可布局虚拟电厂与综合能源服务,以及电力交易与能源数字化相关企业,它们可能成为未来能源系统的价值整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