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能源公示了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苏监能稽罚字【2026】5号显示,处罚事由为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将承修电力设施业务发包给超越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江苏能源监管办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40160万元,大股东是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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