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的是:火电VS储能:调节电源的长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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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围绕火电与储能作为电力系统调节电源的长期价值展开分析,指出在碳中和目标下,新能源装机成为电力增量主力,但风光消纳存在明确上限,储能需求随风光装机增长显著提升,而火电凭借成本与调节优势,长期价值持续凸显。
报告预计,在1.7%的用电量复合增速下,2060年全国用电量将较2024年翻倍,为实现碳中和,火电电量占比需降至20%以下,新增装机将以风光为主,全国用煤量也将下降50%-70%。但风光消纳已现上限,电量占比30%-40%、装机占比50%为关键阈值,内蒙古、甘肃等风光装机占比超52%的省份,现货电价已低至2毛以下,光伏过剩程度更甚于风电,全国当前风光装机占比已达42%,部分省份远超合理水平。
超上限的风光装机需依托储能消纳,按风光与储能1:1配储规则,全国储能需求将从2026年的2.7亿千瓦增长至2030年9.2亿千瓦、2060年45亿千瓦,储能电池需求也将同步大幅提升,且全国性光伏配储或于2027年落地。但储能盈利存在明确门槛,充放电价差需达0.4-0.5元/度才能盈利,目前仅山东、山西、蒙西等北方省份因用电负荷稳定、风光装机过剩形成可观价差,南方省份暂不具备电化学储能发展条件。
火电作为基础调节电源,其不可替代性与成本优势显著,可承接风光出力不足、储能充电困难、水电来水波动等电力系统缺口,度电成本远低于电化学储能与抽蓄。测算显示,即便储能发展挤压火电利用小时,火电仍能保持可观ROE,且当前火电行业ROE处于合理水平,但估值显著低于水务、燃气、水电等其他公用事业板块,其长期盈利价值尚未充分体现。整体而言,风光装机增长推动储能需求释放,但储能发展受盈利条件约束,而火电作为电力系统的核心调节电源,长期价值将持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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