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能源审计报告 硕鑫咨询
【安康能源审计报告编制单位】西安硕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12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商务中心17层
【负责人】:丁先生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61、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中,公共机构需要管理的资产可以分为哪几类?
答: 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原有资产(公共机构自身的资产)、二是新增资产(节能服务公司投资产生的资产)、三是无形资产(如碳排放交易权、知识产权等)。
62、对于托管项目中的“原有资产”,在管理上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1)管理权移交: 这部分资产不涉及所有权变更,只涉及管理权的移交。 (2)书面清单: 项目启动时,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移交清单,明确资产状况。 (3)原样返还: 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按照移交清单将资产返还给公共机构。 (4)资产处置: 对于节能改造中拆除的老旧设备,公共机构需按规定做好资产处置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63、托管期内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产生的“新增资产”,其产权归属和合同期满后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1)产权归属: 在合同期内,新增资产的产权属于节能服务公司。
(2)期满处理: 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和管理权发生变更。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节能服务公司无偿赠送给公共机构,公共机构作为接受捐赠处理;二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加快资产折旧等方式,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后转移给公共机构。
64、在“双碳”背景下,托管项目可能产生哪些“无形资产”?这些权益通常如何处理?
(1)无形资产类型: 主要包括项目产生的碳排放交易权、知识产权(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处理原则: 原则上,这些无形资产应无偿交给公共机构。如果在项目启动前有特殊约定或产生额外突出贡献,具体归属可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65、托管合同期满,节能服务公司将资产转让给公共机构时,依据相关政策(国办发(2010)25号),双方应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1)会计处理性质: 节能服务公司的转让行为不被视同销售,不计入其收入;公共机构的取得行为被视为接受捐赠处理。
(2)资产入账: 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财务处理。
(3)入账依据: 公共机构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移交的资产进行登记入账。
66、公共机构应将托管费用列入哪种预算?在编制预算时,针对全托管项目和部分托管项目有何不同?
(1)预算性质: 公共机构应将托管费用列入单位预算,视同能源资源及运维费用。
(2)全托管项目: 预算编制时仅需考虑“托管服务费”一个大项,可参照“委托业务费”列支,同时将原预算中的水、电、燃气、维修(护)费等细项剔除,避免重复。
(3)部分托管项目: 将在托管范围内的能源费用提取出来列为“能源托管费”(参照委托业务费),不在托管范围内的其他费用仍按原方式编制。需注意衔接,避免重复编报或漏报。
67、实施托管项目后,能源费用通常如何缴纳?公共机构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托管费时,遇到发票科目与预算科目不一致的问题,应如何解决?
(1)缴纳方式: 通常由节能服务公司以自身名义或以公共机构名义代缴水电气等费用。
(2)支付问题: 公共机构支付托管费时,节能服务公司开具的是“节能服务类发票”,这与传统的“水电气费”发票科目不一致。
(3)解决方案: 依据政策(国办发[2010]25号及《意见》),公共机构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托管费用,视同能源资源及运维费用进行列支。这意味着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节能服务类发票,完全可以作为财务报销水费、电费、取暖费等科目支出的合法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