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网
我国小水电行业迎来新政。近日,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小水电行业未来发展做了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电站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适应的小水电高质量发展格局。
《意见》对小水电布局、实施改造提升、生态保护与修复、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宣传引导等5项重点任务和4条保障措施做了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曾经在解决农村用电、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挥过过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在小水电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无序开发、生态流量不足等问题日益显现。为此,《意见》明确要求严格管控开发建设,优化小水电布局。
《意见》清晰划出“红线”: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禁止开发河段新建小水电。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偏远地区供电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站。
在业内看来,这标志着小水电行业彻底告别粗放式的扩张模式,进入存量优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针对存量小水电电站,《意见》提出了分类施策的思路。一方面科学开展扩容改造,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电站升级改造;另一方面,引导老旧电站有序退出。
老旧小水电站如何焕发新生?《意见》给出的答案是科技赋能与现代化管理。《意见》提出实施小水电站改造提升行动,重点推进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
在智能化方面,未来将强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提升电站运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将成为常态。
在集约化方面,《意见》提出,引导建设流域或区域集控平台和智能运维中心,推行标准化管理,组建专业运维队伍,全面提升设备健康水平和管理效率。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力地推动小水电从“小而散”向“精而强”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将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放在突出位置,涉及自然保护地或重要保护对象的小水电站,必须科学确定生态流量。
《意见》强调,严格生态流量泄放,建立干支流梯级水电站联合调度机制,推动恢复河流连通性。这意味着小水电站不再是孤立的截流发电,而是需要站在流域综合治理的高度,统筹考虑上下游、干支流。
此外,《意见》还要求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通过持续巩固大坝安全,严格落实汛期防洪调度指令,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意见》提出,将小水电绿色改造与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幸福河湖建设、生态文旅发展相结合。尤其是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要求推进多能互补建设,实施水风光储一体化开发,打造系统友好型清洁能源综合体。
为保障目标实现,《意见》提出,在组织层面,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明确省级水利部门牵头推进;在政策方面,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完善上网电价市场化机制,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改造提升;在技术层面,深入推进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