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三峡能源(600905)06月0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依据2025年现行承诺,集团下属企业获取同类风光业务机会时,需优先通知上市公司并由公司享有优先受让权。好像23年也是这样说的,但库布齐、南疆若羌等大型风光基地,长江电力均以33%比例同平台参股,与上市公司业务、区域、业态完全一致。请公司核实,上述业务机会在获取时,是否严格履行了承诺约定的事前通知、优先受让法定流程,请提供相关书面凭证与公告依据。谢谢。我在想未必三峡能源自己拒绝了所有优先受让?
三峡能源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由三峡能源控股、长江电力等参股设立的三峡陆上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三峡巴州若羌能源有限公司,在内蒙古库布齐沙漠、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等区域合资开发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外送大基地,发挥各方技术、人才等专业能力和协同优势,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共同推进重点项目投资开发,开拓新能源投资开发机遇。项目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决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和《关于新疆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投资决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您前期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已经回复,若您还有相关疑问,可以拨打投资者热线(010-57680278),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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