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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家能源局、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六部门正式发布《关于推广一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方法的通报》(国标委发〔2026〕25号),公布了首批全国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方法及参考案例。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水电总院组织推荐的两项能源领域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案例成功入选,面向全国推广。
本次入选的两项案例分别采用“层次分析法+熵权法”与“综合指数评估法”开展评估,方法科学、示范性强。
《抽水蓄能电站设计规范》(NB/T 10072—2018)由水电总院依托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推进,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水电总院共同评估实施。本次评估创新采用“层次分析法+熵权法”的组合分析方式,精准量化标准实施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目前,该标准已广泛应用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有效推动抽水蓄能产业规范有序发展,为我国能源绿色转型提供坚实保障。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等4项标准由水电总院牵头组织协调,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承担评估工作。评估依托综合指数评估法,科学研判、精准核验标准落地实施成效。该系列标准有力助推光伏产业技术迭代升级与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推动光伏发电产业深度融入乡村振兴、荒漠治理等国家重大战略。
自2024年国家六部门部署评估工作以来,水电总院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在抽水蓄能、海上风电、光伏等重点领域系统化组织开展评估试点。此次两项案例成功入选全国推广名单,既是可再生能源领域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探索的生动实践,也为后续构建科学完善的标准评估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水电总院将持续深耕可再生能源标准化建设,健全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推动行业标准落地见效,以高水平标准引领可再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图文来源:科技标准部
编 辑:徐小舒
校 核:胡灵芝 岳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