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十一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拟召开公司第三十三次(2026年)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准时参加,并提前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工作。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7月28日9:30,
会期半天。
二、会议类型
定期会议
三、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四、会议地点
南京新纪元大酒店二楼嘉和厅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51号)
五、出席资格
1.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26年7月22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
3.公司外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审议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应付股利转回未分配利润的专项处理的议案;
6. 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和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的议案。
会议相关材料(包括议案、报告等)将于会议前20天发送给各位股东,请各位股东提前审阅并准备意见。
七、参会登记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2026年7月23日中午11:30前将参会回执函寄至公司或将回执函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办理参会登记。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8号14层
邮编:210028
联系人:黄颖乐025-86735225
姜毕诚025-86735217
邮箱:hyl@chd.com.cn
八、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须提供以下材料:
法人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自然人签字);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须另持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或签字)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方出席会议的代表为股东公司法人代表,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会,并出具书面的股东代表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中应明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向。代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3.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住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