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 提出“ 推动核电纳入绿电绿证体系”。
众所周知,核电以其清洁、低碳、稳定的特点,是唯一可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的基荷电源。
根据生态环境部数据,核电拥有全生命周期最低的碳排放(0.0065kgCO2e/kWh),只有风力发电的1/5、光伏发电的1/8、燃气发电的1/70、燃煤发电的1/140。核电不仅低碳,而且能以较小的占地面积提供更大功率的输出。
主要发电类型的电力碳足迹因子
核电虽然是清洁能源,但不是可再生能源,长期被绿电绿证体系“拒之门外”:
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3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
根据《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也就是说,绿电绿证体系只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核电自然不被“接纳”。
近年来的“两会”,核电入“绿”多次被呼吁:
2024年, 全国政协委员、中广核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长利联合其他13位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将核电纳入我国绿色电力体系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核电党委书记、董事长卢铁忠提交了《关于推进核能全面纳入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025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核电党委书记、董事长卢铁忠再次提出建议:推动核电纳入绿电绿证体系。
2026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投集团上海核工院总经理王明弹提出“尽快研究将核电纳入绿证交易体系”。
虽然核电一直没纳入绿电绿证体系,但是其低碳属性已获得认可: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提出“核电可以通过电能量交易来认定”,使其享受与绿电同样的低碳待遇。
为什么此时将核电入“绿电”提上日程?
笔者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进入“十五五”,核电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可以有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地方碳考核、重点行业最低绿色消费比例等“硬杠杠”的完成。
二是核电在能源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伴随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充足、稳定、绿色的电力成为“刚需”,科技巨头纷纷投资核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