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2日收盘,时创能源(688429)报收于11.02元,上涨0.92%,换手率0.44%,成交量1.77万手,成交额1950.84万元。
当日关注点
8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20.04万元,占总成交额11.28%;游资资金净流出289.61万元,占总成交额14.84%;散户资金净流入69.57万元,占总成交额3.57%。
公司公告汇总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8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0日,登记时间为8月26日;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会议地点为公司四楼会议室,参会股东需提前登记并携带相关证件。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可循环使用;业务均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或套利交易;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组织实施,并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所成立于2011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2025年末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经审计业务收入29.88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项目合伙人赵静娴、签字注册会计师鲁艳丽、质量复核人员禤文欣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且均与公司保持独立性。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前次用于补流的4,000.00万元已于2026年8月10日归还至专户;保荐人对此事项无异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6年8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交易品种包括多晶硅、白银、铜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及期权等;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进行投机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6年8月11日召开2026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黄宏辉、崔灿、叶云开出席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独立性强,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业务均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交易;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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