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郑宇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宇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