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信用能源公示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6〕31号显示,该公司在河北迁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通风兼安全洞、进厂交通洞及附属洞室工程施工项目时设计变更未经正式审批情况下,取消了通风兼安全洞洞口边坡18根锁口锚杆(设计要求36根)以及上游侧腰线以下截水沟(设计要求布置完整的截水天沟与冲沟相连),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按照《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般处罚的裁量等级,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69236.73元(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贰佰叁拾陆元柒角叁分)的行政处罚。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最大的建筑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16.5亿元,资产规模140亿元,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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