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31日收盘,华银电力(600744)报收于6.22元,下跌2.05%,换手率3.1%,成交量63.05万手,成交额3.9亿元。
当日关注点
8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2.45万元,占总成交额0.44%;游资资金净流出3959.85万元,占总成交额10.15%;散户资金净流入4132.3万元,占总成交额10.59%。
公司公告汇总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银电力,证券代码:600744)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于2026年3月12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原签字律师廖齐越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签字律师,签字律师由范朝霞、吴莲花、廖齐越变更为范朝霞、吴莲花;相关专项说明及承诺函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原签字律师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范朝霞、吴莲花、廖齐越;因廖齐越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签字律师,现变更为范朝霞、吴莲花;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原签字律师廖齐越因个人原因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离职,不再担任签字律师;变更后签字律师为范朝霞、吴莲花;二人承诺对廖齐越签署的文件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对后续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不会对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于2026年3月12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原签字律师廖齐越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签字律师,其承诺对 previously 签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范朝霞、吴莲花继续担任签字律师,承诺对原文件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确保相关法律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不影响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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