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淮河能源(600575)报收于4.03元,下跌0.74%,换手率1.51%,成交量58.59万手,成交额2.37亿元。
当日关注点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42.22万元,占总成交额11.17%;游资资金净流入1083.59万元,占总成交额4.58%;散户资金净流入1558.64万元,占总成交额6.59%。
股本股东变化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43万户,较3月10日增加596.0户,增幅为1.1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3.34万股减少至13.1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54.09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财务报告
淮河能源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88.25亿元,同比下降0.66%;归母净利润16.98亿元,同比下降5.33%;扣非净利润6.85亿元,同比下降13.05%;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75.22亿元,同比上升13.1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45亿元,同比下降0.5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486.42万元,同比下降456.13%;负债率49.17%,投资收益6.34亿元,财务费用2.75亿元,毛利率9.56%。
公司公告汇总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3日上午9:00-10: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周涛、独立董事卓敏、董事会秘书王杰、财务总监陈万红。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27日至4月2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该平台查看会议情况。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9.30%股权,新增股份3,280,531,105股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3,886,261,065元增至7,166,792,170元,股份总数相应增加。《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二条已作相应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公司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摘要,涵盖ESG治理结构、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及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董事会负责可持续发展治理,建立内部报告机制,每年审议ESG事项。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排放物与废弃物管理、生态保护、安全生产、供应链管理、员工权益、数据安全等方面识别出具有双重或影响重要性的ESG议题,并对照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进行披露。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薪酬标准构成及支付方式。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与业绩联动。薪酬支付实行“日常预付+年度清算”,绩效薪酬部分需经审计后支付。公司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对存在重大违规、失职或导致公司损失的人员,可减少或追回绩效薪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淮河能源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89.30%股权涉及的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进行核查。顾北煤矿采矿权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69,837.78万元,业绩承诺金额为43,191.89万元,完成率达161.69%,已完成业绩承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测试资产组未发生减值。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5年度未触及补偿义务。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8,824,661,281.35元,利润总额2,621,826,714.1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7,551,616.7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5,479,856.9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56,990,651.64元。总资产50,563,410,006.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975,709,993.67元。基本每股收益0.2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43%。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合计拟派发1,361,690,512.30元(含税),占归母净利润的80.2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1,690,512.3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21%。若在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盈利、现金流充足等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2025–2027年度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75%,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0.19元(含税)。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与2026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预案、融资计划、投资计划、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或按规定回避表决。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卓敏、谢敬东、陈颖洲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开展涉税自查,应补缴环境保护税1.25亿元、滞纳金约0.49亿元,合计约1.74亿元,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截至公告日,已补缴税款0.97亿元、滞纳金0.39亿元,合计1.36亿元,剩余部分正与税务部门沟通确认。该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财务数据。应补缴税款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2025年归母净利润0.77亿元;滞纳金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2026年归母净利润0.35亿元。最终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本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容诚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拥有233名合伙人、1507名注册会计师,2024年度收入25.10亿元,承担51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团队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处罚,仅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26年1月被出具警示函。审计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无意见分歧,信息安全管理到位,投保职业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整体履职独立、勤勉、公允。
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进行专项说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存款年初余额为2,680,013,616.93元,年末余额为1,986,686,543.76元,全年累计增加43,785,195,856.41元,减少44,478,522,929.58元,利息支出净额为10,762,332.84元。公司存在短期和长期借款,其中短期借款本年减少50,000,000.00元,长期借款年末余额为1,094,048,474.59元。上述数据已经与审计财务报表核对,在重大方面无差异。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及执业质量,认为其具备相应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双方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调整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承担51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项目合伙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勤汉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于2026年1月被监管警示一次。审计收费与上年持平,年报审计费用15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陈颖洲)
独立董事陈颖洲在2025年度严格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董事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积极参与审计沟通、中小股东交流及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卓敏)
独立董事卓敏在2025年度严格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高管聘任及薪酬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积极参与审计沟通、中小股东交流及专业培训,确保公司治理合规透明。
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为78,772.36万元,涉及淮河能源燃气发电滁州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均为电力集团并入上市公司前对关联方的借款,相关款项已于2025年2月前收回。本期无新增非经营性占用余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主要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经营性往来,期末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280,293.87万元。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谢敬东)
独立董事谢敬东在2025年度严格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投资计划、现金分红规划、电厂关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审计机构沟通年报审计事项,注重内部控制有效性,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卓敏、陈颖洲、谢敬东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全年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勤勉尽责,同意续聘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披露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涉及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实际发生总额为191.18亿元,未超出预计金额。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或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2025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调整系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持有的电力集团89.30%股权,电力集团已于2025年12月9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以反映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的会计原则。调整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经营成果等科目均有显著变化。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及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制度明确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工作移交、未结事项处理及离任后的义务,包括股份转让限制、竞业限制、保密义务等。同时规定离任人员须配合后续核查,履行公开承诺,违反者公司将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